第99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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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是要去的。眼看着好多大学同学都结婚了,有的还生了孩子。呵呵,一晃这么多年,我又是一个人了。”她有些凄凉地说道。 我虽未故意看曲歌,却一直用眼角注意着他的表情。我见到他握方向盘的手不安地抖动了一小下,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了。 “我们毕竟都是三十来岁的人了,大家也都到了这个年纪么。”他的回应依然很淡。 “是啊。你们呢,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?”孙默默问道。 “我们啊,呵呵。我现在是表面风光,实际上就是个负债累累的穷光蛋。这样的我,哪里好意思娶胜男?”曲歌自嘲似地笑了起来。 “领个证很便宜的,9块钱就搞定了。”我也开玩笑地说。 他当着孙默默的面怜惜地摸了摸我的头,然后说:“那可不行,我必须让我老婆风风光光地嫁我。” 我没有回头,但我想,这一刻孙默默的表情一定特别特别地僵硬。 ☆、第十二章 牵手 此时,原本不停在播放广告的调频广播播出了一首歌曲,是一手著名的老歌《牵手》。 “因为路过你的路,因为苦过你的苦。所以悲伤着你的悲伤,幸福着你的幸福……” 曲歌突然腾出一只手来,径直地握住了我的手,然后和我自然地十指相扣,仿佛是一种对歌意的最好诠释,又仿佛在表达一种不言而喻的深情。 我喜欢他这样的霸道,特别是当着孙默默的面,让我的脸上无限荣光与欣慰。 孙默默在背后发出了莫名地一声笑:“记得以前坐你自行车后座的时候,我们总这样牵着手。” 她的话语有些尖酸。不过,她的心理很是强大。 曲歌的手微微抖了一下,很轻微的。但是因为我们握着,我能感觉得到。 “以前年少不懂事,错把青春当爱情。”曲歌不冷不热地回应道。 “是。山盟海誓都不过过眼云烟。没走到最后,都不算是爱情。”孙默默也回呛到。 “走到最后也可能会散场,爱情自古就没有定数。”我也回应,暗指她的离婚。 一时间,我们三个人都笑了。很自然的,同时以笑来化解这份难言的尴尬。 这是成年人的处理方式。不动声色,暗暗较劲。孙默默,的确是生意场上摸爬滚打过的女人,早就可以轻松应对各种场面,不会失去自己的风度。 “孙总,那我们就送你到你们公司楼下了。”快到刚正集团总部的时候,曲歌说。 “你们要不要上去坐会儿?小源也在上班,我估计他也挺久没见着胜男了。”孙默默笑着说。 “胜男,你要上去见见你朋友么?”曲歌扭头问我,表现出尊重我交任何朋友的大度来。 “不去了吧,打扰他工作也不好。”我笑道。 “好的,那下次有空你们过来玩。我下车了,谢谢你们。”孙默默说。 “好的,慢走啊,孙总。”曲歌又一次下车为她打开车门,然后很礼貌地做了个“请”的动作。 孙默默优雅地下了车,随即对我露出无懈可击的微笑,与我们都挥手道别,仿佛我们是临别的朋友一般,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一副粉饰太平的微笑。 送孙默默走后,我和曲歌又重新返回公司。卸下伪装之后的我们,两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怪怪的。 “从前你们关系很好?”我问道。 “就知道你会这么问。”他说。 “如果你觉得不开心,我可以不问。”我说。 “没什么不开心的,那都是过去了。曾经她不是现在这样的女人。”曲歌说着,话里有股淡淡的惆怅。 “我知道。”我说。 “你知道?”他诧异地看了我一眼。 “我见过她年轻时候的照片。”我说。 “是吗?什么时候?”他更加诧异。 “有一次,你钱包里掉出来了。”我终于把压在心里久久的话语问了出来。 “噢……”他的表情,显然是知道他钱包里有她的照片的。看到这里,我心里一片凄然,我仿佛明白了些什么。只不过,他不说,我不问。 接下来又是一阵长久的静默。在这一份静默中,我们又一次踩着黄昏的晕黄日光进了公司,光线把车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黄色。他的脸上亦是如此。完美的、无懈可击的侧脸,这张脸曾经属于过另外一个女人。 我先下了车,径直地朝楼上走去。他再一次跟了上来,一前一后,仿佛他在追我,实则呢? 我进入了我的办公室,这一回,他没有再跟过来。 我淡定地坐在了办公桌上,打开电脑,打开qq,把q上未接收的文件一一接收,然后一一查看。心里却在等,等他究竟会不会过来找我。 半小时后,我合上了电脑。拎起包,准备下班回家。 我刚出门,他便从他的办公室里走了出来,就是这么的巧。 隔着一段距离,我望着他,他望着我。我笑,他亦笑。他招手,示意我过去,我于是乖乖地走过去了。 他的办公室里弥漫着一股nongnong的烟味,刚才那半小时应该抽了不少。他拉我到电脑前,跟我就着工作又讨论了半个小时。 然后,他问我:“饿不饿?市中心新开了一家法国餐厅,要不要去尝尝?” “太贵,不去。”我很果断地拒绝。 “你总是不忍享受生活。”他说。 “因为我知道自己还没到享受的年纪。”我狡辩。 “那你说吃什么好?”他问我。 “我家附近新开了一家木桶饭小饭馆,不如去尝尝,未必比法国餐厅的风味差。”我说。 他“噗嗤”笑开了,然后温柔地说:“好。” 我心里的气顺了一些。他关上电脑,轻轻揽着我的腰,带着我下了楼,开着车真的带着我去吃了木桶饭。 我们分别要了两份木桶饭和几个凉菜,他又喊:“老板,来四瓶啤酒。” “一定要喝吗?”我对啤酒总是有一股莫名的抗拒。 “喝了,你心里的气就顺了。受气包,是不是?”他用手勾了下我的鼻子。 我笑开了。 “你既然知道,为什么就那么沉得住气?”我没好气地问道。 “因为我想让你看到我所做的,我觉得说了没用。”他说。 “但是不说,就是距离。”我说。 “好。那我告诉你,那张照片上的人是我初恋,但不是孙默默。”他说。 “有区别吗?”我问。 “如果你曾经用你的整个生命深爱过一个人并且彻底地为她付出过,你就会明白那种感觉。那张照片就像过去的一个符号,我已经埋葬了那段过去了。曾经的孙默默,在我的心里已经死去了。”他终于做出了解释,却也让我难堪。 我直视着他,我说:“我曾经没有,可是我觉得我现在在用整个生命爱着一个男人,并且也正在为他彻底付出的路上。” “哪个男人这么幸福?”他满脸笑意地看着我,一脸藏不住的得瑟与自豪。 我狠狠地从桌下踢了他一脚。真的,毫不留情。 他抱着下身嗷嗷地跳了起来。那一刻,我笑得像个孩子一样手舞足蹈。 “好吧,看在你这么开心的份上,我忍了。不过,不许有下次啊,太不给男人面子了。”他笑道。 “你说起旧爱的时候,又何曾给我过面子?”我呛道。 他突然拉住我的手,怔怔地看着我说:“胜男,旧爱在心目中是无法抹去的,爱过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,谁也无法改变过去。但是一个女人用另一个女人拥有的过去来对抗她幸福的现在,是不明智的,也是不聪明的表现。我希望你我的恋爱,不是拘于形式的那种。我相信你能达到这样的高度,因为你是我选定的女人。” 我愣了一下,心中诧异,望着他久久。 “我一直都是这么做的。难道你不这么认为吗?”我反问道。 “对。你比我想象的大气,识大体,知性。你身上,有一种内涵美。”他笑了起来。 “就算你这么夸我,我也不会把我的酸辣豆角饭让给你吃的。”我把面前摆着的木桶饭抢了过来,得意洋洋地看着他。虽不回应他的话,心里却是极欢喜的。 “你喜欢,我的红烧肥肠也让给你。都拿去,你喜欢的,都给你。”他一脸的宠溺。 最近这日子,真是的酸甜苦辣,各种滋味都揉进了饭里了。 我摇头:“谁要吃你的大肠?” 他便乐:“很好吃的,来,吃一口。” 说完,夹了块硕大的肥肠塞到了我的嘴里。 我连忙扭头,他却固执地非得逼我吃下去。最后,石头剪子布三轮我全输之后,我败下了阵,我只能皱着眉头吃了一块。未曾想,一嚼,那酸爽。 我们之间难得如此幼稚一回。不过,从此以后,我还真的就这样爱上了肥肠,一如爱上这个完美又不甚完美的男人。当然,把他比喻成肥肠极不恰当。 当晚,他到我房间里和我腻歪了一阵之后就回去了。晚上10点,我接到了顾永源的电话。声音,居然是醉着的。 “刘胜男,下楼陪我说说话。” “你在哪儿?” “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?我在你家楼下,给我下来。” 我乖乖地下了楼。一看,果然,那辆sao包的跑车停在了楼下大门口的正对面。 坐上了车,他正把椅子放倒很舒服地躺在了上面,车里放着歌,许嵩的,《玫瑰花的葬礼》,特别悲伤的调调。 “这是怎么了?喝成这样还开车?”我说。 “撞死了算了,一了百了。”他就不爱说人话。 “别死在我家门口就行。”我说。 他一把从椅子上坐了起来,直直地看着我:“刘胜男,你们他妈的喜欢曲歌什么?我哪里不如他?” “怎么,孙默默给你气受了?”我问。 这个女人到底何德何能,占据了两个男人心目中最崇高、最神圣的位置。我无语。 “女人不要太聪明,别问那么多。”他说我。 “那你又要找我聊天,又嫌我问东问西。”我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