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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老婆大人不回来,他们爷俩晚上就炒几个菜凑合,“记得别喝酒啊。”“不会的。”周念在那边笑着挂了电话。迟则安转过身,看见迟翊咬着笔头望向他,眼里写满了旺盛的求知欲:“为什么每次mama在外面吃饭,你都不让她喝酒?”“因为她酒品差。”迟则安扬眉,简短地概括道。迟翊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,嘴里不知嘀咕着什么,埋下头在作业本上奋笔疾书。迟则安则把笔记本放在长桌另一头,开始规划下个月暖峰的新人培训方案。半个多小时后,迟翊长叹一口气,如释重负地把作业本直接滑到了迟则安手边。他迫不及待地蹦下椅子:“我先去院子里玩会儿,你检查完了来找我。”眼看儿子头也不回地奔向了院子,迟则安往桌上扫了一眼,发现他已经把文具都收拾得整整齐齐,便没有叫他回来。迟翊皮归皮,在这方面倒是继承了周念的好传统,从来不会将东西乱扔乱放。将笔记本推到一边,迟则安拿起作业本看了一眼,发现刚写完的是一篇作文——。第一句话就差点把他看吐血。【我的爸爸叫迟则安,他长得很黑,跟我mama站在一起就显得更黑了。】迟则安错了错后牙槽,决定等下要叫他把这段改掉,都什么乱七八糟的。院子里传来篮球落地的声音,他循声望去,透过落地窗看见迟翊正追着篮球满院子跑,春天的阳光照在他的脸蛋上,白里透着红。迟翊还没出生的时候,家里最担心的就是小孩子生下来肤色会像他。还好从产房出来后,大家看了一眼就放下了心。完全不黑,一个粉雕玉琢的瓷娃娃。他继承了mama的好皮肤,从小走到哪儿都被人家夸长得白净可爱,哪怕有时迟则安带他们出去露营,大太阳下晒黑了点儿,回来在屋里捂几天就又白回来了。不过他的五官倒是长得像迟则安,特别是那双眼睛,又黑又亮。迟则安没想过儿子要跟他一样身上晒成古铜色,但直接在作文里这么写,还是令他感到相当不满。不过他再往下看,发现周念的待遇也好不到哪里去。【我的mama叫周念,爸爸说她酒品很差。】迟则安默默用铅笔在旁边画了把叉,心想这种事情你怎么能拿出去宣扬,而且还写是爸爸说的,回头周念看到跟他闹脾气怎么办。再说了,周念的酒品究竟有多差也只有他一个人见识过,他其实对她一喝酒就变得主动的行为,还是挺满意的。不行,绝对不能这么写。迟则安看到这里,差不多已经觉得迟翊这篇作文得重写了,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,后面还有更能挑战他神经的段落。【一个人喝过酒后的表现叫酒品,那一个人生病后的表现是不是叫病品呢?这样的话,我认为爸爸的病品也很差,他只要一生病,就一点也不坚强。】迟则安揉揉太阳xue,深吸一口气朝院子里喊:“迟翊你给我进来!”迟翊抱着篮球跑进屋,茫然地问:“怎么啦?有错别字?”“你给我解释一下,”迟则安指着作业本,“什么叫我病品差?这词儿你自己生造的是吧?”迟翊趴过来看了看:“不能这么写?”“当然不能。”“哦。那我把前面删掉,只写你生病不坚强呢?”“……你就不能不写这段吗?”迟则安问。迟翊一本正经地回答道:“我们老师说了,要真实。你生病后确实就是那个样子,用mama的话来讲就是特别作,我不能撒谎啊。”迟则安无言以对,心想晚上做个鸡蛋面算了,臭小子不值得。臭小子尚不知道自己的晚饭已经降级,还在娓娓道来:“爸爸,更糟糕的我都没写进去呢。你每回从外面回来,就黏mama黏得紧,在家里她走到哪儿你跟到哪儿,我特别为你感到羞耻。”“所以我已经手下留情了,”迟翊叹了声气,“而且后面我还是写了优点的。”迟则安沉默几秒,耐着性子继续往下看。【但是大多数时候,爸爸还是很坚强的。他每年都会带人去爬雪山,不爬山的时候就参加义务劳动帮助大家。】迟则安侧过脸:“是义务救援,不是义务劳动。”“那两个字我不会写,”迟翊说,“可以用拼音吗?”“可以。”他一边回答,一边在草稿纸上写下救援二字。迟翊接过草稿纸认真辨认笔划,迟则安翻过一页看后面的内容,发现小孩子一旦吹嘘起来,也同样令他招架不住。稚嫩的笔迹里写满了在迟翊眼中,他爸不生病的时候有多帅多勇猛,就是连“他可以背着mama做俯卧撑”这种细节都写了,似乎有点不太合适。迟翊吹捧完父亲,笔锋一转又写:【我的mama也很厉害,她从小学习苏绣,能绣出许多漂亮的图案,简直就像真的一样。我们家有一个房间里摆满了她拿到的奖杯,mama是我的骄傲。】看到这里,迟则安总算露出了笑脸。他和周念结婚十年了。从粤城举办的那届工艺展开始,周念在苏绣这条路上越走越远,也越走越顺。当年那个让她激动不已的银奖,只是一个美好的开端。从那以后,她捧回了不计其数的奖杯。家里工作间墙上的展示架,这两年已经有了放不下的趋势。今年年初的时候,周念获得了苏绣工艺美术大师的称号,燕都一所美术大学甚至邀请她去为工艺美术系的学生讲过课。那是面向全系的公共大课,课题为。面对台下近百位大学生,周念站在讲台上微笑着侃侃而谈。她将自己在苏绣行业多年的经验容纳其中,细致而周到地替大家拨开迷雾,让那些年轻的孩子们知道传统工艺并没有真正的没落。迟则安站在教室外听过一节,当周念在教室里讲课时,他总是忍不住回忆起当年。那时为了替他发声,周念在采访里磕磕绊绊地说话,害怕得声音都在颤抖。十年过去,她变了许多。前一阵迟则安和她出去吃饭,刚巧去了老门楼,也就是以前榆清山徒步团那位迷彩服开的饭馆。年过半百的迷彩服鬓角已经有了白发,几人看见彼此后皆是一愣,迷彩服更是连声表示认不出周念来了。时间洗去了她眉间的青涩,为她渡上了一层温婉从容的光。周念不会再因为与人初次相见就忐忑不安,她在外面话依然不多,但无论是谁都不会再把她当成容易害羞的小姑娘。她蜕变成了一个成熟淡定的女人,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