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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身看,就察觉身后多了个人。她没好气地说:“你跟着他。”第146章殷逢刚才全神贯注也盯着窗,跟上她完全是身体自发反应,此时再改投另一方,显然颜面全失。他静了一下,淡道:“我不会碍着你的事。”阿许,我碍着你的事了吗?我保证不会碍着你的事。那两道声音依稀就在耳边。尤明许的眼角余光,就能看见那熟悉的面孔身姿,依然紧跟着自己。她扭头不再理会他。屋内没人。那就意味着,警察将要开始或许漫长的、时间节点不明的蹲守。尤明许和许梦山碰了个头,简单商量了一下,就在院子里各自找了阴暗隐蔽处,藏了起来。乡间的月光极亮,洒满整个院子。尤明许就藏身在院子里一排废弃的鸡笼后,靠坐在篱笆旁,脚边只放一瓶水,阖目不动。殷逢靠在距离她一尺远的篱笆旁,以往他协助警方破案,都是和局长、大队长坐镇指挥部,什么时候和这样的基层警察一起混过,还蹲守嫌疑人。他既觉得有些新鲜,又有种从习惯的高处俯视小兵的感觉。这样坐了大概半个多小时,身旁的女人把手机亮度调低,一直在看,没搭理他。殷逢也看了阵手机,白天在路上就没怎么休息,感觉到困了,索性阖眼小憩。“有情况叫我。”他说。人依然不搭理她。他的嘴角扯扯,安心打盹儿。又这么过了一会儿,尤明许听着身旁传来均匀悠长的呼吸声。这样的呼吸声,她是非常熟悉且习惯的,代表他已经睡熟了。尤明许转过头,看着他。睡梦中,那白天总是波澜不惊的深沉表情,有了改变。他的眉头轻轻皱着,那是个成熟男人的眉眼。看了一会儿,尤明许目视前方。却没想到旁边有了动静。等她回过神时,殷逢已脑袋一歪,栽在了她的肩膀上,就这样,依然睡得死沉,没醒。他的呼吸很轻地拂过她的下巴,尤明许就跟被人施了定身咒,僵坐了一会儿,这才偏头,可以看到他的眉骨、鼻梁和下颌线条。眼眶一热,旋即强压下去。“阿许……”含糊低喃的声音,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,甚至还把脑袋往她肩窝深处钻了钻,似乎感觉到她身上的温暖后,眉头才下意识舒展开。“阿许……”他又唤了声,呼吸声越发悠长,靠着她不动了。尤明许一动不动,过了好一阵子,才伸手,摸了摸他的脑袋。殷逢是被手机的震动给震醒的,他一睁眼,发现自己不知何时躺在院内地上,兜里的手机在震。脑袋有些痛,似乎做了什么梦,极迫切地在寻求着什么,醒来却半点记不清楚。他摸出手机,人也坐起,是涂鸦打来的。“嗯?”涂鸦说:“我到辰溪县了。周少凌不在家,也不在店里。我问了他女朋友,她说他今天要和一个湘城来的老板谈生意,从吃晚饭就没见着。”殷逢眸光微敛,说:“你怎么问他女朋友的?”电话那头,涂鸦如同一头黑熊,坐在周少凌家的阳台上,看着屋内吓得瑟瑟发抖的女孩,静默了一下,答:“就是……直接拎过来问。”殷逢:“行了,我知道了。”挂了电话,他看向尤明许,这才发现自己躺下的就是她原本坐的位置,而她往旁边平移了一米多的距离,依然低头在看手机。就这么嫌弃他?躲那么远?殷逢心中有些不悦,淡道:“目标很快会回来,带着猎物。”尤明许依然不看他,点了下头:“知道了。”作者感言:1、版主们想了个很sao气的活动,叫“最宠你”,又称“翻牌子”。接下来的几天,我和版主每天会在书评区(不是章评区)翻30人,每人奖励288书币,一共150人。钱不多,够看十几天的更新吧。主要是个心意,回馈大家对入v的支持,大家喜气一下嘛。欢迎大家积极评论参加哦,看看老墨今天要宠谁。书评区有详细的活动说明。 2、有些读者可能误会了,我入v当天是更新9章,以后每天还是正常更新,尽量多写。你们看今天就更新了四章。不可能每天9章2万字哈,我一天才能写个4000字。写不了那么快。写作10年,纵横半生,绝无可能。第147章向荣抬头,望着乡间一轮莹亮的明月,竟比城市里干净、清晰许多。明月当空之下,就是起伏的黑色群山,一座座扑在那里。繁华的乡镇在远处山谷间,那里住着许多与他无关的人。他的家,原本是很好的。背山靠水,还在一条公路旁,他记得向慕华小时候,就很喜欢在屋前屋后玩耍,和一些村里的,或者新来的小孩玩在一起。但这世界的变化,如此之快。这么快,这个家,就只剩下他一个了。乡镇繁荣起来,一条条新公路修起,这一片区域几乎荒废。认得的邻居,一家家搬走。孩子的mama早已另组婚姻,跟着别人在杭州打工。几个月前,向荣刚去杭州看过,远远地看着她,觉得她过得应该不错。那他就放心了。六年了。埋在屋子底下的孩子,应该只剩白骨。没人认得出。他认不出,他手里的这个小子,也认不出。即便是几个月前,刘若煜和李必冉相遇,他们都认不出彼此,曾在这村里有过一面之缘。他们更加认不出向慕华了。手里的半大小子周少凌,还昏迷着。把这样一个19岁的少年诱拐到手,对向荣而言,轻而易举。他扛着周少凌,走回院子,径直走进屋内,锁上了门。打开一盏柔和的油灯,即使公路上偶尔有车经过,也察觉不了这乡村老屋里的端倪。向荣把人放在地上,用铁链锁好四肢,确保他不可能挣脱。又扭头看了眼窗外,夜色还深,夜还长。他从柜子里取出瓶二锅头,倒上两杯,一杯自己喝,一杯浇在地上。而后点了支烟,坐在桌旁,看着那伏在冰冷地上的少年。其实还是有些遗憾的。对于李必冉和刘若煜,只是诱使他们把自个儿送进了牢里。并不能像第一个或者这个,亲手折磨、杀了。但当时李必冉和刘若煜本身已经走在歪路上,向荣把网吧最好的两个位子给他们留着,装了监听器,察觉他们有杀人冲动。不知道为什么,向荣觉得,让他们动手杀了人,比直接杀掉他们,更能令自己感到满足。况且,那个人也这么对向荣说:看着仇人自己走上绝路,众叛亲离,家破人亡,从此不得解脱,不比你直接动手,更好。即便将来他们出狱,你可以那时再动手。向荣觉得这话说到了自己心坎里。药是那人给的,或许是某种新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