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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听说唐律师有话要讲?”枪主人开口。唐竞认得那声音,吐出一口烟,笑道:“得胜,这几年你也是高升了啊。”“有话就讲,”赵得胜打断他,无意寒暄,“都是老相识,不会叫你走得太难看。”唐竞却还是抽着烟,缓缓道:“我这话只对张帅一个人说,要不要听,就请他老人家随意吧。”赵得胜抬手,一记枪托砸下。唐竞倒下去,只觉重击,无有痛感。继而血模糊了视线,他隐约看到另外两张的面孔,认得的,不认得的,随后便没了知觉。再醒来,已是在汽车后备箱中,双手剪缚在身后。他头上剧痛,脑中却分外清明,忽地想起许多事来,过去的,现在的。远到不满二十岁的时候,有人教他如何将拇指脱臼,从绳索中挣出双手。他忍不住呼痛,被那人笑,管叫他孱仔花靓倞。又或者近到几日之前,虹口那间石库门房子里,苏锦玲带他进去,身后的桌上放着两副碗筷。汽车停下颠簸,箱盖打开,外面已是天光大亮。他被拖出来,跪倒在地上,却还要蜷身下去躲避刺目的阳光,是从来没有的狼狈。又有人走近,长衫下面露出一双皮鞋,仅看走路的姿态,他便知道这是谁。“唐竞,”张林海开口,“你有什么话跟我讲?”“您知道的。”他笑,仍旧低着头。“颂尧在哪里?”对方并没有太多的耐性。“找错了地方,自然是找不到的。”他还是笑,疯了一样。旁边又有家伙招呼过来,他没有躲避,瘫倒下去。“颂尧在哪里?”张林海又问。“淳园,”他回答,面孔贴着地上的砺石,“我亲手埋的……”又一记重击打断了他的这句话。这一回,是张帅亲自动手。唐竞只觉口中似有什么东西碎裂,血来不及咽下,便从嘴角涌出来,一时间是窒息的感觉。等缓过那一阵,他才又抬头,看着张林海道:“只有我知道在哪里,我带您去挖啊。”汽车一路向南,停在那座荒芜已久的园子外面。他又被拖出来,脚步蹒跚,却已经看清总共三辆车,六个手下,留了三个在外面望风,还有三个跟着进来。一行人随着他指的方向,穿过垂花门与回廊,一路到了里面一座偏园。唐竞踏上台阶,走进房中,走得有些艰难,是因为旧伤,也是因为被打得厉害了。房子是中国式,木门已经塌下来,室内大块石板铺就地面,隔了这许多年没有修缮,野草从缝隙中钻出来,墙上爬满枫藤,葱葱茏茏围着一张满是绿锈的大铜床。这样的地方,夜里许是有些骇人的,但此刻阳光正好,从破败的窗口照进来,斑驳地落在地上,看起来倒像是个化外之境似的。张林海自然认得这是哪里,声声冷笑起来:“当年的事你已经知道了?准是穆骁阳那个册老告诉你的。其实他晓得什么,你母亲是自己情愿的,我根本没有逼过她!”唐竞听着,仿佛又是张颂尧在他面前讲话——其实这件事怪不得我,她非说要跟我一起死了算了,都是她自己愿意的。他只觉好笑,眼前的张帅也不复从前,头发白了,背驼了,一只手拄杖,另一只垂在那里,微微抖着,只有野心和脾气不输当年。一时间,脑中又是多年的那一幕,近在咫尺的一粒子弹,只低了那么一点点。曾经以为那是手下留情,或者一时心软。其实,只是有些人老了,失手而已。“要你今天死,就不会拖到明天,”张帅又开口,“说吧,颂尧在哪里?”“从头到尾……”唐竞回答,声音含糊在口中,是因为方才的落齿。“你再说一遍!”张林海走近,一脚踢得他跪下,赵得胜也跟着进来。“从头到尾,”唐竞重复,“颂尧他,就没出过饭店的大门。”“什么?”张林海切齿。唐竞抬头起来,看着他,脸上带着些笑:“饭店几百间客房,您寿宴那天全部客满,每间都要用热水,地下室里有多少架锅炉,您知道吗?”这句话说出口,便眼见着张林海变了面色,几乎扭曲成了一张陌生人的脸,手杖劈面打下来,唐竞没有躲闪,结结实实挨了一下。他倒下去,就倒在那张铜床边上。张林海回身去拿赵得胜手里的枪,而唐竞已从绳索中争出手来,摸到那把固定在床框下面的勃朗宁。他把枪抽出来,惊异于此刻的冷静,仿佛这辈子就等着这一秒了。回身便是两支枪口的对峙,张林海一怔,唐竞先一步扣了扳机,子弹从张帅的左颊穿入,又从后脑迸出,带着喷溅的血雾、脑浆以及碎骨。直等到张林海倒下去,赵得胜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,俯身下去拾那死人手中的枪。唐竞再扣扳机,但赵得胜闪避到房门外面,子弹仅打中手臂。天井里另一个保镖也已经冲过来,对着唐竞举枪。余下的第三个人更快了一步,已经触发了扳机。两声枪响,两人倒地。隔着那道破败的房门,唐竞看见谢力的眼睛,是许久不见了,但却仍旧熟悉。他开口要说什么,谢力却只是转身往外面走去。“不要出去!”唐竞来不及呼喊,外面便又有枪声响起,是乔士京的人。“他不是!停下来,他不是!”他爬起来,蹒跚地奔出去,可已经迟了。外一进院子已经有警察冲进来,谢力中枪倒下去,血液倒流到喉咙,无法呼吸。唐竞扑过去,托起他的头。他总算换过一口气,看着唐竞道:“我不是为你。”孤岛余生24.3这是星洲旅社二楼的一间小屋,窗帘只拉开一条缝,房内半明半昧,气味浑浊。谢力已经穿好衣服,将手枪掖在右侧裤腰后面,再用外套盖住。虽然,他今天所要做的只是望风,但对他来说,配枪早已经成了一种习惯。还记得昨夜在隔壁房间里商议,灯光昏暗,梁上吊下来一只电灯泡不时闪烁一下。派给他望风的任务,他点头,心中多少有些庆幸。但转念又觉得这份庆幸来得毫无理由,如果叫他做别的,他会拒绝吗?他才回来不久,好不容易找到这个事情。他着急要挣一笔钱,根本没有挑选的余地。在北方,他给人做警卫。中国人,美国人,还有国籍不明的犹太人,在这些雇主当中,有做官的,也有做生意的,或黑,或白,唯一的一个共同点便是有钱,连带着那条命也矜贵起来,在这乱世中分外惹人垂涎。他生意不错,信誉保证。他甚至在哈尔滨安过一个家,或者更准确地说,一个类似于家的地方。他在那个家里养了一个女人,为她置办全套家私,供给她家用,叫她穿小凤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