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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始交往,林泽志成绩不好不坏,整天懒懒散散,不惹事,安安生生地做他的高中生,常钟一天到晚见首不见尾,也不知道在忙什么,俩人基本靠手机交流,够原始,也够纯情。要是现在随便跟个人说,那个林泽志啊,还这么跟谁谈过短信恋爱呢。绝对要笑掉大牙,肯定还要补上一句:你丫做什么梦呢。然而这个梦还就真实存在过。常钟的忙是一阵一阵的,忙过一阵之后就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事,林泽志从来不问他去忙什么,常钟也乐得清闲,从来不解释。没事的时候他就整天开着那辆捷豹去接他放学,甚至还在他们学校附近买了套房子,两人整天腻在一块儿,常钟花样多,每天都能变着法儿地讨他开心。熟悉一点的朋友都知道他们俩在搞对象,每次几个人结伴走出校门时看到常钟的车就笑着跟他打趣。他不恼不怒也不羞,低头钻进副驾驶,当着他们的面和常钟接一个短暂的吻,高调得很,刚开始他们还惊讶的半天合不拢嘴,时间一长也就见怪不怪了。常钟爱惨了这小东西在外人面前大大方方、不遮不掩,坦坦荡荡的样子,亲完了还目不转睛地盯着他,那眼神裹挟着露骨的爱恋直直地望进他的眼。常钟几乎不敢看他,有时头脑发热,简直想直接在车里就本垒打。而且他知道这小玩意儿不学好,时不时叼着根烟吞云吐雾。但他有点怪癖,就是不喜欢接吻的时候嘴里有烟味,他就说了一次,就再也没见这小玩意儿抽过烟,都是点了不抽,夹在修长的指间,竟然也惊艳性感。他是何许人也?万花丛中过,片叶不沾身的主,万万想不到一朝会被个小崽子撩拨得控制不住自己,热血上头得只想一亲芳泽。某天两个人窝在家里看电影,家庭影院巨大的荧幕能给人最好的体验,林泽志不爱规规矩矩坐沙发,非要坐在地毯上,常钟就堆了很多垫子和抱枕在地上,本来地毯就很厚,这样一来简直就像床一样软乎乎的了。常钟就在这软乎乎的一团里搂着怀里更软的,还团成一小团的少年,他刚洗过澡,还冒着热气,皮肤细腻,看起来就很好摸的样子。常钟是个身体力行的,说摸就摸,偶尔捏捏他的脸,摩挲一把下颌,他就往后靠靠换个更舒服的姿势,茶几和沙发之间那点小小的空间里塞满温馨。少年身上沐浴露清新的香味带着暖意挠得他心里痒痒,相处了这么久,他们还只是停留在牵手和亲吻的地步,算算时间,也该进行下一步了,想到这里他更是□□焚身,怀里的小玩意儿被抱着还不安分,动来动去,搞得他差点当场坚硬如铁了。屏幕上放的什么他完全不知道,倒是林泽志看得专心,常钟看了不爽,好家伙,老子在这儿忍得辛苦,这小子还坐得住?!不把老子的魅力当荷尔蒙么?他泄愤似的低头用yingying的胡茬在林泽志侧颈蹭来蹭去,林泽志一边躲他,一边骂道,“老东西你发什么病!”常钟被这一骂,更像是打了鸡血一样,吻他的头脸,低声笑道,“老东西我就是发病了。”他抓着林泽志的手引向那个经过一通乱动终于坚硬如铁的地方,他笑得下流无匹,“你帮我治治这儿?”林泽志显然从没经过这种事,一时间眼神里有点茫然,随即是反应过来的羞恼,他推推常钟,“我不要,你自己去卫生间。”说着就要起身离开。常钟一把抓住他,“好了宝贝儿,不要就不要,给我抱会儿行吧?”林泽志被他拽得一个踉跄,重重地摔倒他怀里,他常钟见状顺势搂得更紧,又啃又咬,简直像条大型犬,“哎哟,你可太香了宝贝儿。”男人的话有两句最不能信,一句是:我就抱抱你,什么也不干。另一句就是咱俩就纯睡觉,我保证不干别的。男人的嘴骗人的鬼。火热缠绵的吻让两个人都有点神魂颠倒,等回过神来,常钟已经把林泽志压到身下了,他才害怕起来,“我不要!你放开我!”常钟在床上阅人无数,压根不把少年颤抖的声音放在耳朵里,只当是床笫间情趣,他硬得发痛,只想痛快,耐着性子哄了两句,“乖,我轻轻的,肯定不疼。”林泽志拼命抵着常钟的胸口,不让他俯身,他内心知道两个人已经不温不火地谈了这么久了,就算是走流程也该到这一步了。可他心理上实在接受不了像个什么兽类一样,躺在一个男人的身下被反复贯穿,从中获得快感,他向往的是像个高高在上的支配者一样征服一切。可以说他被常钟宠坏了,常钟对他是有求必应,就算无求也要在眼前晃晃随时候命,涉世未深的他不懂这叫恋人之间的战术退让,把这错当成了臣服。他还太年轻,要学的东西太多了。常钟看着少年眼里毫不掩饰的拒绝,和抵在胸口的手,他快憋不住了是真的,但是扫兴也是真的。毕竟这事要的是两情相悦,谁也不欠谁的,搞得像他一厢情愿的□□是怎么回事?于是他沉默着忍了一会儿,再开口时声调已经恢复如常,他起身去了卫生间,什么都没说。其实如果他想,以他的性子来个强上也不是没有先例,不过对着林泽志,他一动这个念头就觉得自己真他妈是个畜生。少年那双明镜似的眸子似乎能看穿他所有龌龊的思想,然后他就自惭形愧,恨不得当场默写八荣八耻二十四字核心价值观以示清白。于是他最后什么都没说,灰溜溜地去洗手间自我解决了。林泽志在地上坐了一会儿,把衣服穿好,那一瞬间,他觉得他似乎失去了什么。他本来是想这几天找个时间跟家里出柜的,甚至有点魔症了似的,彻夜难眠,在脑子里反复推演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,让人难过的是每种结果都是惨烈痛苦的,他多次半夜盯着常钟熟睡的脸,在黑暗中一遍又一遍地描摹他模糊的轮廓。如果没人要我了,你会来接我回家吗。而这些常钟都不知道,在他看来,和林泽志这么一段不过是他词典那么厚的情史中微不足道的一小页。当初不过是一个眼神几句话的事,他不知道林泽志默默地把这当作了一见钟情,还曾为如何跟家里开口辗转反侧过。林泽志什么都没对常钟说,而常钟也没有问。他现在已经在考虑什么时候分了好,他是个利己主义,没有性的爱,纯搞柏拉图,他可接受不了。生活没有一点刺激来加一把火的话,就永远温温吞吞。那样没有激情的生活才是他最怕的,一天天地,简直跟死了没什么两样。他都快三十了,心性还像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大抵和他的生活态度有关。他本来以为找个年龄小点的,最好是刚成年,心里没有搞未成年那点自欺欺人的背德感,也能痛痛快快地,年轻人激情四射,他对自己的魅力有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