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1章 骑马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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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人开始宣布比赛结果,“第一轮血之伴侣战斗篇,由初雪侯爵和余霄眷属获胜。获得积分10分。” 作为备受瞩目的比赛,每一轮比赛都会送出积分。 “第二轮血之伴侣骑马战,由一方骑在另一方的肩膀上,每人都佩戴头巾,夺取对方头巾,失去头巾或者落地就会失去资格,最后按获取头巾数量排名,不能飞行或者使用技能暂停于空中。” “失去资格的一方,将一半的头巾数量计算给让其失去资格的一方。” “可以攻击和干扰对方,但不能使用远程技能攻击别人,违规也会丧失资格。” “两人之间必须要有一处身体接触,断开接触时间超过1秒,则失去比赛资格。” 15队血之伴侣组合都集中了在了赛场上,有的是血族骑在眷属身上,有的是眷属骑在血族身上,毕竟血族和眷属不一定哪个更适合载人。 都是等级这么高,一个人也是能够轻松载另一个人的。 夜雪的脸泛着红色,并没有立马骑上来。 余霄有些催促地说道,“雪儿,快上来,比赛快开始了。” 夜雪看了一眼余霄的脖子和肩膀,然后看了一眼自己的公主裙,脸越来越红。 主持人开始催促,“各位选手请在1分钟之内准备好,如果还未准备好,就判断为失去资格。” 夜雪红着脸,脚踏“血步”,然后开始轻轻地放下脚,坐在余霄的肩膀上。 感受到雪儿的大腿的触感,余霄也有些心猿意马。手中抓着雪儿的腿也小小软软的。忍不住地捏了捏。 夜雪一拳打在余霄的头上。 余霄破口而出,“疼。” 不过很快裁判就宣布,“比赛开始。” 似乎刚刚的战斗比赛,夜雪和余霄表现得太好,无一人冲向余霄和夜雪这边,而是攻向其他人。 战斗能力第一名,谁都不愿意来招惹。 所以余霄主动出击,朝着附近的一名血族少女骑着虎人族的队伍冲去。 随着余霄经过,夜雪手随之一划,将这只队伍的头巾夺了过来。 头巾1,淘汰队伍1。 瞬间队伍就淘汰了一大半,余霄和夜雪也拿到了头巾3条。 而这时,一名野猪人族女性,上面骑着一名英俊血族,正朝着余霄冲撞过来。 威武的野猪人女性,骑着英俊的血族,样子显得有些不平衡,但震撼力十足。 余霄身上骑着夜雪就不显得突兀了,毕竟夜雪体型娇小,骑起来就像小孩子。 夜雪似乎感受到了什么,有些怒气的说道,“仆人你是不是想什么失礼的事了?” 余霄想擦擦冷汗,但手腾不出来,怎么这么敏锐。 侧身一闪,躲过了野猪人人族的凶猛撞击。 在侧身而过时,夜雪一爪和英俊血族猛的相撞,让其受到不低的伤害,然后另一只手,瞬间夺走了对方的头巾。 4条头巾了。 而此时,场上也就剩下3只队伍,正是战斗能力前三的队伍,夜雪余霄队伍,英俊血族狼人族眷属队伍,和暗时暗贝队伍。 除了余霄以外,另外两支队伍,都是血族主人在下,眷属在上。 血族的特长就是速度,在这种比赛之中,血族在下,有很大的优势。 英俊血族有些退缩,没有上前,他知道,自己算不上两人的对手,如果等两人两败俱伤,可能拿下第二名,如果上前就是第三名出场。 英俊血族极力隐藏自己的存在感。 而血时冷笑道,“这次该我们拿第一名了吧,我要一雪前耻。” 刚刚与夜雪的战斗之中,夜雪的体型娇小,也占据很大的优势,体型小受到攻击范围就小,难以命中,而且更加敏捷,速度更快,更容易躲闪敌方的进攻。 而这第二场骑马战,体型小也就意味着不能做“马”,处于劣势。 余霄也没有多想朝着最近的暗时冲了过去。 暗时还是这么快。 夜雪伸出指甲和暗贝撞在一起,虽然没有夺走暗贝的头巾,但是还是一爪撕裂了暗贝的手臂。 令暗时没有想到的是,即使速度更快,但暗贝的实力弱于夜雪,无法占据优势。 暗时身形一闪,绕到余霄和夜雪身后,想要从背后发起进攻。 夜雪在千钧一发之际,在余霄转过身后,一爪和暗贝的一爪相撞。 但暗时暗贝一触即退,很快就离开了攻击范围。 暗时也知道,只能利用自己的速度了,不然暗贝敌不过夜雪。 暗时这时暂时放弃了以夜雪和余霄为目标,从另一边袭击了英俊血族和狼人少女眷属。 英俊血族不做什么动作,就是想另外两只队伍忘记自己,暗时凶猛地冲来,也没有完全放弃。 而是迎了上来,和暗时暗贝交错而过,在狼人族少女即将触及到暗贝的头巾的时候,暗时一个身形一闪,从一边突进过来,暗贝抓住机会,一把夺走了狼人族眷属的头巾。 暗时微微一笑,“现在就剩下你了,这一局我要拿下。” 主持人继续主持比赛,“血之伴侣骑马战,最后剩下的果然是战斗赛的第一名和第二名,初雪侯爵战斗能力更强,但暗时的速度更快。” 猫人族眷属还是一如既往的支撑夜雪余霄,“这一次我还是认为初雪侯爵和余霄眷属能赢,骑马战归根到底还是和战斗能力有关。” 械臂人则反对道,“初雪侯爵虽强,但是骑在眷属身上,最大的强势,速度已经丧失了,只有暗时利用速度从死角切入,则不会输。” 少女血族也没有下结论,只是说道,“虽然看起来平分秋色,但我还是觉得初雪侯爵和余霄眷属会赢,我总觉得余霄眷属有一种生不可测的感觉。” 猫人族眷属则说道,“那可是暗夜精灵啊,暗之公国的王族,曾经统领十大公国之一的王族,实力不凡也很正常。” 少女血族摇了摇头,“我说的是不是这个意思,一种不同的感觉。” 少女血族沉思了一会然后说道,“对,是一种绝对自信的感觉,那种俯视对手,完全上位者的感觉,就像我曾经见过的次神级强者看待其他人一样。” 械臂人露出了惊讶的表情,“主人你的感觉都很灵敏,而且都是十中八九,但这也太荒唐了吧,次神境界哪里这么容易遇到,怎么会参加这种竞赛。” 主人出了名感觉灵敏,经常能够嗅出不一样的感觉,也有几次,依靠主人的感觉逢凶化吉,但这对于一个暗夜精灵眷属来说是否是评价过高了。 而猫人族眷属则说道,“主人我也有这种感觉,我们猫人族,对于这种强者的视线很敏感,兽人公国多内战,猫人族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,对于其他种族,都能看出一二。” 虽然成为血族眷属,已经数百年不过问兽人公国之事了。 而比赛还在继续。 余霄看到暗时打败了英俊血族的队伍,没有继续等待,而是朝着暗时暗贝冲了过去。 暗时迅速躲闪,躲过了夜雪的一爪。 平时夜雪都是以自身速度来攻击敌人,没想到这次居然还因为速度,占据了弱势。 暗时迂回后,从后方朝着夜雪冲来。 这时夜雪一跳,离开了坐着的余霄的肩膀,然后一脚踏在了余霄的肩膀之上,然后躲过了暗贝的一爪,然后一爪撕裂了暗贝的肩膀。 规则上,需要两人身体接触,最多离开时间不超过1秒,没有规定一定要坐着,只不过,站起来太容易失去资格了,而且站着对于做“马”的人负担更大。 夜雪体型娇小,体重也很轻,就算站着余霄的肩膀之上,也没有多大的负担。 暗时见到夜雪如此,也知道再这样进攻也于事无补,示意一下,暗贝也站在了暗时的肩膀之上。 只不过血族男性都是英俊的苗条的身材,而暗贝身型也比夜雪更高一些,站在身上没有那么稳当。 两人相视而立。 这时夜雪淡淡地说道,脸红红的说道,“仆人,不要往上面看。” 余霄本来没有意识,这时也变得不好意思,“不会看的。” 然后冲了出去。 比起骑在肩膀之上,站在肩膀上两人之间的配合要更加默契,一有不慎,可能就会坠落。 但余霄的移动速度分毫不减。 暗时的速度却略微有些下降。 血族本身就不适合载人,更何况是这种一个人站在另一个的肩膀之上,加上暗时本身就速度极快,这种情况也当然发挥不了全力。 但暗时还是迂回到夜雪余霄身后,发起了攻击,暗贝伸出长臂,朝着夜雪的头巾而去。 身形更高也有个优势,就是手长。 夜雪迅速转身,一爪抓向暗贝的手臂,将其狠狠地撕裂。 站在肩膀上,也就没必要,和余霄保持同样的面向,可以自己转身了。 余霄也迅速转身,然后一个健步冲来。 夜雪在余霄转身的时候,脚步踏了几下,没有一丝的犹豫和摇晃,也改变好了方向。 随之余霄冲来,暗贝无法招架夜雪攻击,被夜雪一把抓过了头巾。 裁判宣布,“初雪侯爵余霄眷属获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