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忌书屋 - 玄幻小说 - 掌灯判官在线阅读 - 第八百一十四章 梵霄暗谍

第八百一十四章 梵霄暗谍

    洪俊诚继位后生不出孩子,洪俊诚他爹继位后也生不出来。

    他们俩在继位之前,能力都是正常的。

    只要当上神君,就意味着被初代神君梁振瑞夺舍。

    梁振瑞夺舍之后会失去生养能力。

    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?

    是因为初代神君梁振瑞本身有元神缺陷?

    还是这两个人的躯壳和梁振瑞的元神有冲突?

    这件事情很好查证,徐志穹先把洪华恒安置在了神临城外,叫两名判官单独看管。

    随即他又去了洪振基的府上,查找了千乘国的史料。

    历代皇子的生卒年份在史料上写的清清楚楚,徐志穹很快查找出了对应结果。

    从千乘国立国至今,所有神君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,就是在继位之后,没有生过孩子。

    实锤了。

    这就是梁振瑞的问题。

    梁振瑞不能生孩子,有可能是他的元神受损导致的,也有可能是他先天就有缺陷。

    如果是这两种原因中的一种,那么在洪华恒没有子嗣的情况下,洪俊诚绝不可能把皇位传给他。

    否则洪俊诚在转生之后,变成了洪华恒,他自己又不能生孩子,神君这一脉就要绝后了。

    而洪俊诚最终会因为没有子嗣,找不到下一个能继承皇位的转生容器。

    至于是不是能传位给弟弟,或是侄子,这种特殊情况先不考虑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洪俊诚的转生容器注定是洪华云,他会竭尽全力保证洪华云的安全。

    这应该就是洪俊诚把洪华云关押在皇宫的原因,名为软禁,实际上是保护。

    如果徐志穹抓走了洪华云,能不能把洪俊诚引出神临城?

    在徐志穹看来,几率应该很大。

    当然,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,洪俊诚并不是不能生养,只是为了修行或者其他的原因,尽量避免生养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不能,而是他不想,这种情况,洪华云的价值就没那么大了,洪俊诚肯定希望洪华云活着,但纵使他死了,也不是没别的办法。

    这件事情必须要查证,如果洪俊诚是为了修行而拒绝生养,他应该不会碰后宫的妃嫔。

    碰不碰妃嫔,只有内侍知晓。

    常德才叫来了秦燕,秦燕给出了答桉。

    洪俊诚时常临幸妃嫔,但临行的过程有些特殊。

    挨挨擦擦,吞吞吐吐,各个步骤,一项不少。

    但关键步骤不行。

    按秦燕的话说,就说:“继位之初,勉强尚可,几年之后,雄风不再,但时时仍需妃嫔侍奉。”

    】

    起初勉强尚可,而后雄风不再。

    这就排除了最后一种可能。

    洪俊诚并不是不想,是他真的不能。

    第一种可能也基本被排除了,如果是因为元神受损导致不能,那他一开始就不能,而不是几年之后变得不能。

    只剩下第二种可能,洪俊诚先天有缺陷。

    这个缺陷不是体魄上的,是心理上的,起初因为换了身体,他觉得自己行了,勉强能支应几年。

    几年之后,洪俊诚心理问题爆发,导致他彻底不行了。

    到底是什么样的心理问题,导致他想,还不能?

    这个问题重要么?

    这个问题很重要。

    徐志穹联想到了另外一件事,洪俊诚的速度为什么那么快?

    难道说,他真的做过太监?

    难道说,他有宦门的修为?

    宦官是判官的克星,一想起要和宦官交手,徐志穹就觉得脑仁疼。

    这场仗原本有七成胜算,如果洪俊诚真有宦官修为,胜算一下降低到了五成。

    “秦燕,洪华云还在春弦宫么?”徐志穹问道。

    “在,都知监掌印刘玉鹏负责看守。”

    刘玉鹏是常德才的弟子,和秦燕一批拜入的师门。

    “刘玉鹏和二圣子洪华云相处的如何?”

    秦燕道:“按照主子的吩咐,刘玉鹏和洪华云相处的还算亲近。”

    “还算亲近,能亲近到何种地步?”

    “洪华云想吃珍馐,便有珍馐,想喝美酒,便有美酒,想要佳人,便有佳人。”

    徐志穹一惊:“佳人也能安排?”

    在皇宫里,严格意义上讲,能睡佳人的,只有神君。

    秦燕道:“刘玉鹏担了不小风险,但若不这么做,却也换不来洪华云的真心。”

    徐志穹赞叹到:“如是说来,两人却不是一般的亲近。”

    秦燕点头道:“算是无话不谈。”

    徐志穹对此很是满意:“告诉刘玉鹏,这两日,且吓唬吓唬洪华云,让他觉得自己死期将至了。”

    秦燕离去,徐志穹看着常德才道:“老常,宦官最大的弱点是什么?”

    常德才想了想:“我道门,攻有余,而防不足。”

    这确实是宦官的弱点,可这一弱点怎么利用?

    洪俊诚主修的是霸道,霸道的防御力很高,满身金鳞就让徐志穹放弃了硬拼的想法。

    况且宦官的技能极其凶狠,一旦近身,判官这小身板也撑不了太久。

    不能硬拼,咱们可以从技法入手,混沌无常道的技法那么复杂,都被我破解了,宦门的技法又能难到哪去?

    徐志穹先让常德才演示了一遍点指穿心,他打开罪业之童,试图观察其中的气机走向。

    常德才演示了十几次,徐志穹没看出个端倪。

    宦官气机完全不外泄,只在体魄内游走,再加上出手奇快,徐志穹看了半响,完全没有头绪。

    看不出来,那就吸一点来。

    “老常,你走进些,让我抱抱。”

    常德才红着脸道:“这可怎么使得?”

    “不听话么?”徐志穹竖起了眉毛。

    常德才也不敢拒绝,被徐志穹抱在怀里,吸了些气机。

    宦官的气机,徐志穹以前也吸过,和阴气几乎没什么不同。

    这一次,徐志穹让气机在静脉中缓慢游走,仔细分析这气机的特点。

    分析了个把时辰,徐志穹没发现什么特点。

    宦官的气机就是不太纯的阴气,没什么杀伤力,可也没什么大破绽。

    用阳气克制?

    阴阳术发动太慢。

    用名家纯阳之气?

    那就发动的更慢了。

    想的脑仁抽痛,徐志穹突然想到另一个办法。

    雇一个佣兵。

    杀道高防,对宦官有一定克制。

    灵正则无疑是最好的选择,虽然灵正则没有刺杀神君的想法,但徐志穹另有安排。

    他正准备去人市,找雇刀子的牙郎,思忖片刻,又退了回来。

    现在情况不一样,徐志穹已经和洪俊诚彻底翻脸,贸然去人市,不太安全。

    再说了,灵正则刚赚了一万银子,以后去不去人市,却还两说。

    先用神机眼看看,灵正则在不在人市。

    徐志穹点亮神机眼,用意念传输着灵正则的长相。

    神机眼上,居然一片空白。

    徐志穹眉头一皱。

    为什么神机眼看不到灵正则?

    难道,他不是千乘人?

    难怪他写字那么费劲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秦燕回了皇宫,一觉睡到了天明。

    在司礼监交办好各项差事,秦燕前往寝殿去伺候洪俊诚,却听守门的内侍道:“神君去了神御园。”

    去了神御园?

    神君这是要用神机眼。

    秦燕猜的没错,洪俊诚揪着付骥来到了凋楼之上,点亮了神机眼。

    “付骑尉,帮朕寻一个人。”

    “神君要寻何人?”

    “找我第三子,洪华恒。”

    这件事在付骥的预料之中,三圣子出征也有些时日了,至今还没有消息。

    将气机输入神机眼,探寻许久,神机眼上空无一物。

    洪华恒的行踪,已经被徐志穹屏蔽了。

    洪俊诚并不恼火,这也在他意料之中。

    “付骑尉,你再帮朕找一个人,我第五子,洪华雄。”

    第五子?

    付骥骇然:“神,神君,五圣子,已,已经……”

    洪俊诚病危之时,洪华雄想要趁机篡位,已经被洪俊诚杀了,这还上哪找去。

    “让你寻,寻来便是,你应该还记得他的长相。”洪俊诚摸了摸付骥的脑袋。

    付骥立刻向神机眼输送气机,脑海之中回忆着洪华雄的长相。

    神机眼上出现了一个小点。

    还真就找到了。

    付骥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盯着那小点看了许久。

    洪俊诚笑道:“展开来看!”

    付骥把那小点展开了,他没看见洪华雄,但却看见了洪华恒。

    洪华恒正在一座宅院里,坐在廊下静静看书。

    让神机眼找五圣子洪华雄,为何最终找到了三圣子洪华恒?

    付骥百思不得其解。

    洪俊诚很是满意,确定了洪华恒的位置,吩咐付骥熄灭神机眼,把黑衣营营尉姚景泰叫来。

    姚景泰不时便至,洪俊诚吩咐道:“你去人市,雇个游刀。”

    游刀?

    姚景泰费解,不明白神君要雇游刀作甚。

    洪俊诚道:“朕要雇的那游刀,叫灵正则,朕要让他去杀一个人。”

    姚景泰跪地磕头道:“神君要杀何人?”

    “宣国运侯,徐志穹。”

    姚景泰沉吟半响道:“神君,可否容微臣一言?”

    “讲!”

    “游刀之类,都是江湖流痞,修为多在八九品之间,七品游刀已然罕见,六品游刀,微臣也只见过一个,六品之上,微臣连听都没听过,

    以他们的本事,杀个寻常人倒还能应付,若说让他们杀徐志穹,这却难比登天。”

    洪俊诚笑道:“他们杀不了徐志穹,你就能杀得了?”

    姚景泰抿抿嘴唇,他自视也没这个本事:“臣,或可从长计议。”

    洪俊诚摇头道:“由不得你从长计议了,去找灵正则吧,给他十万两银子,另外再告诉他,朕这里还有他想要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说完,洪俊诚给姚景泰看过一张字条。

    看了之后,洪俊诚即刻把字条烧了。

    姚景泰颇为惊惧:“神君,这灵正则当真是个游刀么?”

    “你说呢?似他这般修为,怎么会是游刀?”洪俊诚笑道,“他是梵霄国派来的谍子!”